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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作者: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关于印发<全市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办发电〔2017〕33号)《咸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安办发电20173号)和《咸安区卫计系统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咸安卫生计生发〔2017〕20号精神,院党委决定今年5月在全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养成接受监督自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为“五个咸安”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参加卫计系统股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2.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开展以学习《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

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察厅统一出题的《准则》《条例》测试活动

4.积极参加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活动

1.开展初聘医务人员、初任科室负责人廉洁教育活动。

2.开展预备党员廉洁教育活动。

3.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市纪委监察局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迟到的悔悟》。

2.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察局编印的近两年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

3.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通山闯王文化园等教育基地,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

(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设置廉政文化专栏,张贴廉政格言、警句,营造活动氛围。

2.组织参加区纪委开展以“扬清廉之帆 圆事业之梦”为主题的廉政诗词大赛。

3.组织参观咸宁钱氏英烈纪念馆,接受良好家风教育;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钱瑛回乡》,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展的以“弘扬传统文化,强化廉洁意识”为主题的微电影展评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方案亲自审定、工作亲自部署、活动带头参加

(二)加强统筹。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既要会“弹钢琴”,又要抓紧抓实;既要与医院的实际相结合,又要与区委“两学一做”、“支部主题党日”、“三抓一优”等活动相结合;既要将《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七条要求》贯彻落实到宣教月活动中,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层层加码,又要确保各项活动接天线和接地气相统一 、形式和内容相统一、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三)加强宣传。既要坚持目标管理,弘扬主旋律,又要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资料。及时与各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