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男,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
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专业,大学学历,副主任药师,药剂科主任,咸宁市药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咸宁市药学会药事管理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咸宁市中医药学会中药学分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从事药学工作25余年,在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领域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在各类期刊发表药学学术论文十余篇,并担任多本药学著作主编,参与了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开展的我国农村地区合理用药干预措施评价研究的课题,先后10余次受到区卫计局、医院的先进个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