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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治庸问责” 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作者:佚名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精神,切实解决“庸懒散软”行为,营造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奋发有为意识、勇于担当意识。市第一人民医院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管理,完善监督激励机制,营造讲业务、讲学习、钻研医疗新技术的健康向上氛围。

二、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十不准”“五带头”规定,通过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能力席位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形成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促进全院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

三、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做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学科门类齐全,新兴学科迅速成长,形成“医院有优势,学科有特色,人人有专长”的学科发展新局面。

四、加快新院建设进程,改善群众住院条件,尽最大努力解决患者住院难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用强力措施切实推进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逐步解决。

六、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坚决保障医疗安全,医疗过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避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开大处方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七、坚持推行医务公开、院务公开。实行“阳光医疗”制度,及时公开各种医疗服务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物价政策及标准收费,落实费用查询制,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杜绝多收费、乱收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八、坚持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自觉抵制行业歪风,认真执行卫生部廉洁行医"八不准"规定,严格执行医疗用品招标采购制度,坚决杜绝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禁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索要回扣、开单提成,树立人民医院为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坚持依法行医,依法执业。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执业行为的管理,做到无超范围执业、无无证行医、无非法行医。

十、坚持文明行医,文明接诊患者。医务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挂牌上岗、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努力营造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十一、坚持医疗扶贫济困,实施惠民爱心工程。做到危、急、重症患者先行得到救治,保证生命绿色通道畅通,做好“三无”患者救治工作,关爱弱势人群,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困难问题。

 十二、坚持120急救电话、救护车24小时值班制。接到呼救信号后,确保5分钟出车,保证及时完成各项急救任务。

十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梳理,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妥善处置。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格依章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凡发现本院干部职工有违反以上公开承诺的行为,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向本院)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15-83229676330904),举报信寄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总支办公室,邮政编码437000